10月30日至11月1日,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主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20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召开。此次会议采用线上和线下方式,并通过直播平台在线直播,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WTO上诉机构前主席、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张月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郑伟,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曾华群及上海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等领导和嘉宾出席本次年会。并有来自国家商务部、外交部、贸促会、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商务出版社、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北京城建集团国际事业部、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等91个国家机关、高等院校以及法律实务界的近300名专家、学者参与学术研讨。
此次会议的主题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建设与国际经济法的创新发展”。我院教师黄琳琳参加会议并进行题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国民待遇”标准的新思考》的发言。黄琳琳老师认为:金融科技助推了以跨境提供模式为主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而国民待遇是实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后维持国内外平等竞争环境的重要保障。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深度融合,凸显了原本GATS项下对于跨境提供与境外消费模式的重叠、原产地标准认定的缺失、“同类性”判断的差异以及事实上非国民待遇的模糊性解释等问题。新一代FTAs虽然对上述问题均有所回应,但并未解决其实质性问题。未来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国民待遇规则应更具有灵活性与可预期性,解决例外条款举证之困难、金融服务同类性判断标准不确定等问题,并构建以要素为基础的灵活性国民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