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学院特聘教授徐澜波为师生做了题为《法律是国家治理经济的手段吗——兼论经济法中国家治理经济的手段》的专题讲座。
讲座中,徐教授首先和大家探讨了国家进行经济治理的手段有哪些,主要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思想政治手段、行政手段等,同时,他着重为大家厘清了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三种手段之间的关系,指出它们之间应当并行不悖;接着,徐教授讲解了立法、司法、执法如何作用于国家经济,对经济进行治理;最后,徐教授指出,法律规范真正需要解决的是各主体行为的问题,并选择了我国经济法中的三部典型法律《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一些重点法律条文进行具体讲解。讲解结束后,徐教授还和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徐教授的讲座进一步加深了法学院师生对经济法的理解,并增强了经济法学习和研究的兴趣。
徐教授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市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委员会-法学期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经济法、民法研究工作。先后出版了《消费者和消费者保护法律研究》、《经济法理念与运作》、《商法理念与运作》、《信息法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发表了《“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技术分析》、《合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属及相关规则辨析》、《宏观调控的政策调整与法律调整之辨》、《宏观调控的可诉性之辨》等论文8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