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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

发布日期:2019-06-04 09:13:51   来源:法学院   点击量:

近日,我院龙英锋教授就中国外派人员境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龙英锋教授指出,中国外派人员境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是国际税法中较为复杂也颇具挑战性的问题。一般来说,外派人员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境内单位直接外派工作人员至境外提供服务,二是境内劳务中介机构在境内雇佣劳务人员后外派至境外提供劳务,即所谓的国际劳务租赁。不管是哪种情形,跨境雇员工资薪金即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征税协调的一般规则是“受雇于”原则,即雇员实际提供劳务地点所在国是来源国,可以行使来源国税收管辖权进行征税。但是,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来源国不征税而是由雇员的居住国独占征税:第一,雇员在来源国停留时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183天;第二,支付雇员薪金的雇主不是来源国的税收居民;第三,雇员的薪金也不是由雇主设在来源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上述区分的两种情形中,第二种情形存在认定谁是真正的雇主这个问题,即到底是中介机构是雇主还是境外实际用工单位是雇主,认定的结果不同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中国经营报2019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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