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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综述 | 2024年中韩税法学术研讨会综述

发布日期:2024-12-01 10:19:34   来源:法学院   点击量:

 2024年11月30日,中韩税法学术研讨会在深圳成功举办,研讨主题为“全球竞争背景下科技创新的税法促进研究”。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韩国税法学会联合主办,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涉外法治研究院承办,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支持。参会的中方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分别来自澳门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淮阴师范学院、鲁东大学、嘉兴大学、深圳大学等高等院校、出版机构、税务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韩方出席嘉宾来自梨花女子大学、江原大学、国民大学、庆北大学、仁荷大学、高丽网络大学、昌原大学、东亚大学、光化门律师事务所等高校和实务单位。

1、开幕式

  开幕式由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富强教授、韩国税法学会会长金锡焕教授分别致辞。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张富强副会长对出席本次研讨会的中韩学界同仁和实务专家表示热烈欢迎。本次研讨主题紧扣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核心命题,也是两国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深圳是中国创新之都,其丰富的科技业态和蓬勃的创新活力为本次研讨提供了独特视角和丰富素材。张富强教授表示,关于税法如何促进科技创新,可以从税收实体法、税收征管和税务司法三个方面展开,希望两国税法专家能够畅所欲言,期待此次研讨会能为中韩两国税法研究、经济繁荣与科技进步贡献力量。


  韩国税法学会金锡焕会长在致辞中首先感谢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的盛情款待。金锡焕会长表示,中韩税法学术研讨会自2006年创立至今已有十八年,两国税法学会的情谊在互相交流中不断深化,由衷希望历经十八年沉淀的深厚情谊和交流传统,在未来可以延续并进一步深化。金锡焕会长认为,本次研讨会主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期待聆听各位发言和与谈专家的真知灼见,并向承办本次研讨会的深圳大学法学院表示感谢。


2、第一单元

  本次研讨会共设置四个主题单元,分别是“科技创新与税收征管”“创新激励与税收立法”“技术革新与税制改革”以及“新时代中韩税务司法改革”,由中韩两国嘉宾联合主持,分别邀请两国专家学者进行主题报告及与谈。

  第一单元研讨主题为“科技创新与税收征管”,由梨花女子大学玉武锡教授及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曹明星教授共同主持。

  主题报告阶段,中山大学法学院宫廷副教授以“中国跨境B2C数字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增值税管辖规则:回顾与建构”为主题进行汇报。宫廷副教授认为,当今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而传统增值税规则滞后,进而导致其面临三大挑战,即数字服务定义不明确、实质性管辖权划分不清晰及程序性管辖权执行不到位。借鉴欧盟、澳大利亚和日本跨境数字服务的间接税改革经验,中国可以完善跨境B2C数字服务的增值税管辖权规则,参考澳大利亚商品服务税(GST)和欧盟增值税(VAT)的有益经验。对于非居民卖家,简化在线税务登记,严格网络销售准入门槛,采取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相结合的措施,以精准监控跨境数字交易的税源。

  仁荷大学金英顺教授以“增强税收征管可信度,以促进科技企业发展”为主题,强调税收征管的可预测性和可信度对确保税收优惠执行及推动科技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她重点介绍了韩国税收征管实践中提升可预测性的措施,包括研发税额抵免的初审制度、合作性税收遵从制度及税收预先裁定制度等。金英顺教授通过对比荷兰HTM、澳大利亚ACA、美国CAP以及中国TCA的合作性遵从计划,提出增强韩国税收征管可信度的具体路径,以保证韩国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稳定性和透明度,进一步促进科技企业发展茁壮。

  与谈环节,高丽网络大学许瑗教授高度赞赏宫廷教授就中国跨境B2C数字服务增值税改革现状的梳理和未来方向的预判。许瑗教授认为,在全球化和数字经济持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各国需制定法律明确税收管辖权标准,以保护其税收主权。许瑗教授以法国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为例,提出企业所得税中“常设机构”(PE)与增值税中“固定机构”(FE)的本质不同,不应完全画上等号。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李貌老师总结和回顾了金英顺教授的发言,认为报告展现出金英顺教授紧跟时代潮流的敏锐洞察力,以及对科技与税法融合的深刻思考。李貌老师表示,金英顺教授在比较韩国、澳大利亚、荷兰、美国以及中国税制时,特别提及深圳市税务局为跨国企业提供税务合规风险评估服务的案例,充分体现出金教授对中国税务实践发展的关注。

3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研讨主题为“创新激励与税收立法”,由国民大学安庆峰教授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龙英锋教授共同主持。

主题报告环节,昌原大学丁升泳教授以“鼓励创新:聚焦罕见病药物研发的税收激励”为题进行报告。通过比较韩国、日本与美国等国在罕见病药物领域的税收激励政策,以及罕见病药物市场的现状、研发成本、成功率等实证数据,丁升泳教授指出,由于罕见病药物研发面临高成本、高风险和低回报的困境,为进一步鼓励其研发,应针对性采取区别于一般研发税收优惠政策的特别税收激励。此外,丁升泳教授认为,税收激励政策的设计有必要平衡企业的盈利动机与社会责任,确保税收政策既能发挥激励药物研发的功能,又不会过度补贴导致财政资金浪费和国际贸易争端。最后,丁升泳教授强调罕见病药物研发过程中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建议各国在该领域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国际协调,以避免不当税收竞争和利润转移问题。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王婷婷副教授以“鼓励创新抑或避税之道:香港专利盒制度的实践与启示探讨”为题进行报告,她首先介绍了专利盒制度的概念及其积极和消极功能。随后,王婷婷副教授立足欧盟专利盒制度的特点与发展趋势,着重分析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引入专利盒制度的背景、内容及其存在问题。专利盒政策目的在于激励科技创新,但是也可能成为跨国公司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工具,加剧各国税收逐底竞争,无助于国际税制协调和良性发展。最后,王婷婷副教授提出完善中国类专利盒制度的具体措施,总结归纳出我国引入专利盒制度的总体思路。

与谈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日焕教授表示,两位发言人的观点具有很强的启发性。随着全球科技竞争愈演愈烈,各国普遍对关键技术创新采取财税激励措施。相较于直接财政补贴等直接激励措施,税收优惠属于间接激励措施,对市场竞争的扭曲较小且风险较低。然而,在国际税法的语境下,各国不得不面对税收逐底竞争的困局。这不仅会导致跨国公司利润的不当转移,而且会破坏国际税收利益的均衡分配。因此,构建公平、可持续的国际税收协调机制尤为重要。

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张月霞副教授在与谈时表示,虽然两位报告人均关注研发方面的税收激励措施,但是两者的观点有所差异。丁升泳教授聚焦罕见药研发税收激励机制,希望研发阶段税额抵免的事前激励和所得税优惠的事后激励相结合。而王婷婷教授则重点关注我国香港专利盒税收优惠,更加强调从投入层面的税收减免到输出层面的税收优惠。


4.第三单元

  第三单元研讨聚焦“技术革新与税制改革”,庆北大学李东埴教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汤洁茵教授共同主持本单元研讨。

  主题报告阶段,光化门律师事务所朴奎焄律师就“以技术创新为导向的企业并购与韩国企业税额抵免制度”为题进行主题报告。他首先强调了税收激励在促进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并且归纳总结美国和日本如何通过税收激励来促进创业公司并购的有益经验。朴奎焄律师立足韩国企业税额抵免制度,提出该制度存在着间接评估方法不精确、目标交易与可抵免标准不一致等实践问题。最后,朴奎焄律师提出简化政策、加强合规监管、增强国际税收协调和优化政策执行机制等完善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郑伊老师以“‘全球最低税’改革下发展中国家科技创新税收激励的挑战与应对”为题报告。郑伊老师深入分析了全球最低税改革对发展中国家科技创新税收激励政策的影响。通过分析不同国家的国内税收政策和全球税收改革趋势,她精准识别出发展中国家在科技创新税收激励方面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指出“全球最低税”改革对于通过低税率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和激励科技创新的发展中国家构成了重大挑战。对此,郑伊老师提出加强政策透明度和灵活性、探索非税收激励措施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对策建议,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在遵守全球税收规则的同时,继续促进本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

  与谈环节,东亚大学卢渼雇支教授高度认同郑伊老师的观点,并指出发展中国家需要重新审视和改革其税收激励政策,以确保在“全球最低税”改革的背景下,继续吸引外商投资并推动科技创新。

  嘉兴大学文法学院倪婷婷老师认为,当前税制改革面临国际税收竞争和税基侵蚀等现实挑战,各国税制改革必须与技术创新的步伐相匹配,以确保税收政策能够有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5.第四单元

  第四单元研讨主题为“新时代中韩税务司法改革”,由鲁东大学法学院金燕老师主持。

  庆北大学李东埴教授与国民大学安庆峰教授就“韩国租税审判制度的最新动向”进行分享,主要介绍了韩国租税审判制度的现状、税务法庭系统性发展及实际运作等方面。首先,两位教授归纳了韩国事前税务审查的申请现状和事后税务救济制度的运行情况。作为税务行政诉讼的必要前置阶段,韩国税务法庭隶属于总理,下设八个法庭处和十七个检查处,负责处理各类税收案件。其中,多数案件由税务上诉合议庭判决,小额简易案件可由主审税务法官单独裁决。对于未来发展,韩国税务司法系统正在研究整合行政复议系统的改革方案,例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的转换采用任意主义、扩大行政复议前置的例外情况等。两位教授表示,为落实税务法庭“时效性、公平性、责任感”的目标,有必要实施调增审判人员、控制审理时限、优化非常任审判官制度、完善小额审判程序等改革措施。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石楚律师以“中国税务司法改革的最新动向”为题进行汇报。税收政策方面,中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依法纳税、便民办税、科学效能、协同共治、有序推进”为主要方向,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税务司法实践中,诸如税务审判庭、合议庭等改革措施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等均进行了有益的改革。石楚律师认为,税务司法审判专业化是未来改革的主要方向,其中包括审判组织专门化、受案范围集中化、审判人员专业化和审判机制制度化等四个面向。


6、闭幕式

  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熊伟教授主持并作总结致辞。熊伟教授表示,来自中韩两国的税法学者和实务专家针对科技创新税收促进这一议题相互交流、彼此探讨,形成了宝贵的学术成果,为未来两国的财税法理论研究提供新思路和方向。熊伟教授期待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和韩国税法学会未来能举办更多跨领域、跨区域的税法交流活动,共同推动两国财税法学理论与实务繁荣发展。通过本次研讨会,中韩两国财税法理论和实务领域的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深度交流、取长补短,学术观点相互碰撞,力求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为两国财税法理论及法治实践的未来发展和交流做出积极贡献。

  至此,2024年中韩税法学术研讨会圆满落幕,期待两国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思想火花的再次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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