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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简介

发布日期:2024-10-17 13:48:30   来源:法学院   点击量:

关于数据库:

立信契约数据库是以中国会计博物馆的契约藏品为基础的文化建设项目。中国会计博物馆筹建伊始,就将契约文书的收藏与研究作为博物馆的重要工作和任务。到目前为止,馆藏契约文书逐渐形成规模,不仅收有古今中外各类传统契约文书,而且具备了收藏特色——南疆契约文书的入藏(清末至民国期间的南疆察合台文契约文书)。为了更好地弘扬民族文化,树立文化自信,我们将逐步把整理完成的契约文书公之于众,为广大契约研究和爱好者提供研读素材。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一平台,邀请广大契约研究和爱好者共同参与立信契约的研读工作。

传统契约要件图解:

有鉴于传统契约属于传统社会的故物,多数人在识读与理解上还有一定的障碍。为此,我们选取了一份乾隆年间的清代契约作为解读的标本,希望大众对理解传统契约有所帮助。这类契约通常在市场上还可以见得到,解读信息对大众也还有所用处。明清时期,除白契多数以单契的形式存在以外,红契一般由两个部分构成,即由草契和加贴的契尾,或者草契加贴官契纸构成。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中国传统社会没有产权登记制度,所以交易过程中有移交上手老契的习惯,这些上手契一般也会被加贴在缔结的契约前面,形成产权来源清晰的证明。如果交易多次发生,就可能出现多次黏贴上手老契的情况,从而形成长达数米的契约,如本集所收《道光二十四年至光绪三十年自李保同家人卖地连七契》。从契约功能的角度,我们可以将契约内的主要内容分为21个要件,分别说明如下:



1

交易类型:传统契约一般会在契约开首就声明交易的种类,比如绝卖、活卖、典、当、租、借等等。

2

立约人:根据传统社会家庭财产制度,交易一般由家长单独充作立约人,但是在家长缺位或不能独立立约时,也有由母亲携幼子,或者兄弟共同作为立约人的情况。图例所示就是因为没有家长,由兄弟四人共同立约。

3

财产来源声明:契约所涉财产是否清白是契约重要的内容,契约一般都会进行明确说明,有说“祖遗”的,有说“自有”的,情况不一,目的都是说明财产传承有序,来源清白。

4

标的描述:这是契约的重要内容,所有契约无一例外地会对这一内容进行细致描述,尤其是土地交易契约,对土地四至的描述极为详尽,像图例契约所见,甚至将土地所附“夏税”也仔细地写在契约中。

5

成契理由:写立契约交代理由,是中国传统契约十分独特的情况。最早写立理由发生在唐代契约中,之后的朝代延续了这一做法。从成契理由的发展看,它的出现虽然是因应唐代制度的要求,但是民间的立契实践在制度性要求之外,又逐渐使之成为契约成立符合人情的说明。

6

中人:中人不同于一般见证人,他有着更大的权利和责任,有时会接受卖主委托寻求买主;缔约时有权参加议价,适当平衡缔约人的权利义务;缔约后,他有责任促成契约的实际履行。中人有官中和普通中人两种,充任者通常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7

买主:买主是标的获得一方。他在契约中一般只出现在中间部分,而且只写姓氏,不写全名。因为是契约的收执一方,买主也不出现在期末签押部分

8

价款:契约交易的价款,一般用通货计数,但是也不排除有用其他物品充当对价的情况。此外,契约中一般要明确价款的支付方式,比如示例契约中就明确说明“即日银地两相交明”。

9

绝卖保证:由于传统土地买卖中存在“绝卖”和“活卖”的区别,如果是绝卖,一般要声明,以免日后原产业人要求回赎或者请求加找契价。

10

自愿交易声明:这一声明是避免买卖双方以契约这一合法的形式,掩盖其他非自愿交易情况的存在。

11

买主权利声明:这是避免交易标的存在隐形瑕疵进行的声明,比如说交易土地原有卖主家坟茔,或者有其他妨碍买主行使权利的情况。

12

税粮交割:明清土地在交易的过程中,要完成推收与过割的程序,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赋的征收,因此契约中一般要明确税粮义务的承担问题。

13

亲邻权利瑕疵保证:中国家庭财产制度中,家族势力的存在由来已久,并形成了交易须先问亲邻的“问帐”制度。这一保证,将亲邻可能介入交易带来的风险转移到卖主自己承担。

14

信用声明:中国传统契约的根本在于信用,作为信用的载体,从吐鲁番契约开始就出现了契约作为信物的这一类声明。

15

卖主及其签押:卖主同于立约人。签押则是证明契约真实的痕迹。

16

中人及其签押:见前分析

17

见证人及其签押:见证人是见证契约签订过程的人,相对于中人和保证人,他的权利和义务要小很多。

18

佃户签押:中国传统社会的土地经营使用租佃的办法,佃户是租种土地的人,排除人身依附性的封建成分外,佃户是土地的用益权人。因为土地的交易涉及到佃户的用益权利,所以契约也会不时出现佃户及其签押。

19

立契时间:是契约订立的时间,一般使用皇帝的年号纪年。

20

批领:批领是缔约人在写立契约后,对未尽事宜加添到契约上的行为,它形成了契约的补充约定。

21

契尾:是由官署统一印制的税契凭证。它是土地、房屋交易过程中,经官府登记并纳税,由官府填发的一种文书,作为地契、房契等的重要附件。契尾分为两副,在两幅之间书写骑缝文字。前半幅上一般刻有有关税契的规定,以及业户姓名,买卖田地(或房产)数目,价银等。后半幅则在年代处钤官印,投税时将契价、税银数目,填在钤印之处。当业户来投税时,从骑字处截为两幅。前半幅粘贴在白契上,交给业户收执,后半幅留存官府备查。



附:数据库网址:https://contract.lixi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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