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法学院科研项目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2017年度法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展开。经研究,对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科研兴院”战略,充分体现个人学术专长和学院专业建设特色,着力提升科研项目申报质量和研究水准。
二、立项限额及项目类型
申报限额为21-22项。具体分布为:重大项目1项(限副教授以上申报),重点项目5—6项,一般项目15项。
三、考核方式及建设时间
1、各项目建设者须于项目建设年度内即2017、5-至2018、5申报相应的省市级项目:重大项目建设者须申报省部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建设须申报省部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建设者须申报省部级一般项目或于C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如到期未能完成考核目标,相关人员将不得申报下一年度法学院科研培育项目。
2、所有项目建设时间为一年,从2017、5-至2018、5。
四、立项程序与经费支持
(一)申报。申请人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上述材料须交纸质版3份,同时提交电子稿,浦东老师发往黄怡邮箱:huangyi@sfu.edu.cn,松江老师发往廖莉老师邮箱:liaoli@lixin.edu.cn。申请书可在学院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申报截止时间:4月28日。
(二)经费支持:重大项目;2万元;重点项目:1万元;一般项目:5千元。
四、申报要求
同一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主持项目,项目主持人与项目参与人名字不得同时出现在两项及以上课题中。
法学院
2017年4月20日